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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志东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无纺布1200万平方米、EVA鞋底90万双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日期:2023-01-06 16:44:27 发布者:牧鱼 访问量:644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目前已完成了《泉州市志东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无纺布1200万平方米、EVA鞋底90万双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自主验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现将“泉州市志东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无纺布1200万平方米、EVA鞋底90万双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全文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477656427@qq.com

泉州市志东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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