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中关于公众意见征求方法,现将内安大道(美上路至八一大道段)道路工程(美上路至溪东路段)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安大道(美上路至八一大道段)道路工程(美上路至溪东路段)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及内厝镇
建设单位: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厦门欣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50003065 邮箱:851266321@qq.com
地理位置:路线起点位于内垵大道与美上路交叉口,途经坪边村,终点为规划溪东路,线路整体呈由东向西走向。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15km,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43m,设计车速为60km/h。
验收工作内容:对公路沿线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进行现状调查,定性或定量地对公路在设计、施工、营运中的各种工程行为给沿线地区社会、经济、自然、生态环境质量所造成影响的范围与程度进行描述和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为公路对周边环境影响提供有效防治依据。
公众意见征求主要事项:征求当地公众和司乘人员对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期间当地公众和司乘人员可通过收集填写本项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公示单位: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欣优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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