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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鑫宝橡塑有限公司鞋底及片材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日期:2022-12-26 18:00:59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423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2年12月,泉州鑫宝橡塑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泉州鑫宝橡塑有限公司鞋底及片材生产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仙塘社区泰新街68号,总体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设计产能为年产EVA发泡鞋底片材5000t/a、EVA发泡鞋底100t/a、橡塑发泡鞋底片材1000t/a、橡塑发泡鞋底100t/a,公司于2022年2月委托福建省裕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泉州鑫宝橡塑有限公司鞋底及片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5月23日取得了的批文,编号:泉鲤环评〔2022〕表9号。

二、环保执行情况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开炼、挤出、出片、发泡废气经“集气罩+高效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密炼废气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3、项目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选用低噪的运营设备;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润滑,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

        4、项目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原辅材料外包装物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材料使用;废活性炭、喷淋塔循环水按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泉州鑫宝橡塑有限公司验收组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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