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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80万㎡大理石板材项目(阶段性竣工)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日期:2023-01-12 18:27:05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306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福建省南安市飞力岗石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省南安市飞力岗石有限公司年加工80万㎡大理石板材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后店村(石井湾石材加工集中区),项目厂房租赁“南安市石井宏源机械厂”厂房(厂房一)和“南安市石井汇源机械厂”厂房(厂房二)作为生产场所使用,主要从事年产岗石(人造大理石)、大理石板材的生产加工。

2021年6月,福建省南安市飞力岗石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福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年加工80万㎡大理石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批复,编号:泉南环评〔2021〕表207号;扩建项目总投资700万元,扩建项目生产能力:年加工80万㎡大理石板材;扩建后年产岗石(人造大理石)9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80万㎡。

扩建项目分阶段建设,本阶段生产能力为:大理石板材40万㎡(不含已验收的年产岗石(人造大理石)90万平方米)。本阶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年工作天数约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项目已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了项目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583574711397E001Y。

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翼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燃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废气与刷胶烘干有机废气一起经“水浴塔+旋风+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桶。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福建省南安市飞力岗石有限公司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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