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LNG气化站二期工程(建设2个100m3储罐、气化规模5000Nm3/h)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沙县安然燃气有限公司沙县水南马铺化工集中区LNG气化站二期工程(建设2个100m3储罐、气化规模5000Nm3/h)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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