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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总产圆柱3万平方米、线条1万平方米、石板材20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日期:2023-03-31 18:03:58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307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3年3月,福建省南安市建宏石材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年总产圆柱3万平方米、线条1万平方米、石板材20万平方米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龙风村蟠龙653号(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项目于2022年11月委托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年总产圆柱3万平方米、线条1万平方米、石板材2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2月17日取得了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的批文,编号:泉南环评〔2023〕表21号。项目开工时间:2023年2月20日,阶段性竣工时间:2023年3月10日,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25日。项目已完成了项目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5835875221065001U。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A/O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切割、切边、雕刻、仿型、磨光等加工工序采用水喷淋工艺;手加工粉尘经负压收集至水帘除尘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石材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南安市水头镇光耀废石回收利用加工场回收利用;沉淀污泥经集中收集后由南安市全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福建省南安市建宏石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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