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线工程(第三期A1标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
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线工程(第三期A1标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104国道连江至晋安段改线工程(第三期A1标段)
2、建设单位:福建省连江县路港工程开发公司
3、建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江南镇
4、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情况,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3年4月7日起20个工作日
6、联系方式:杨总 13805071815
7、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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