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仕达玻璃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康仕达玻璃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康仕达玻璃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德化县康仕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郑先生1895972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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