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3年4月,晋江市陈埭镇然思洁鞋底加工厂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桂林村桂北路597号,工程总体投资5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分阶段建设,本阶段生产能力为:年产改色PU鞋底80万双。项目于2022年11月委托福建省翔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晋江市陈埭镇然思洁鞋底加工厂年产改色PU鞋底10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2月1日取得了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的批文,编号:泉晋环评〔2023〕陈埭表4号。项目开工时间:2023年2月6日,阶段性竣工时间:2023年3月23日,调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1日。项目已完成了项目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许可证编号:92350582MABW4DXL51001X。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明管密闭方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晋江市南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喷墨、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及闲置杂地,未有噪声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了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桶。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晋江市陈埭镇然思洁鞋底加工厂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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