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泉州市超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PE塑料包装材料40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超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PE塑料包装材料40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上村社区南环路1668号6幢3号,主要从事PE塑料包装材料的生产制造,可年产PE塑料包装材料40吨。目前已经阶段性建设完成,本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PE塑料包装材料27吨。
二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影响情况
1、本项目雨、污水采用分流制;现阶段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区内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雨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
2、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的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
4、项目单独设立了危废间,一般固废贮存是利用生产车间内的空闲场所,并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则设置了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起:2023年4月11日,止:2023年4月17日
五 环境环境保护设验收检测单位: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超达塑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上村社区南环路1668号6幢3号
联系人:黄先生 15959997788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9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泉州市超达塑胶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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