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增产3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干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率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年增产3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增产3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项目
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滨海工业项目区滨海大道306号(水头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锦兴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13559416866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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