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福安市格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福安市城阳镇铁湖工业区第三期2号楼
建设单位:福安市格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