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总产石板材3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8000立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福建省南安市荣晨石材有限公司《年总产石板材30万平方米、异形板材8000立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于2023年5月21日编制完成,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6月19日。
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向本单位联系人提出。
福建省南安市荣晨石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489262999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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