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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溪振安纸制品有限公司
日期:2023-05-22 09:26:38 发布者:环境保护者 访问量:352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福建省安溪振安纸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省安溪振安纸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福建省安溪振安纸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溪县凤城镇吾都工业区10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95-26066611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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