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昌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湾坞半岛青拓系列配套煤焦油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目前已完成了《宁德市昌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湾坞半岛青拓系列配套煤焦油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湾坞半岛青拓系列配套煤焦油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宁德市昌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地块
联系人:黄厂长
联系电话:13295309369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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