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张牛蓝湿皮精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峰安皮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张牛蓝湿皮精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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