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滨海大道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鼎市滨海大道二期工程
地点:福鼎市
建设单位:福鼎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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