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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源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3-10-27 18:00:43 发布者:qzslthbkjyxgs 访问量:281 收藏

2023年10月20日,科汇源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根据《科汇源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界山村兴港路2156号,成立于2014年12月,主要从事机动车回收拆解。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00万元,聘请职工35人(其中15人住厂),生产作业制度为年工作300日,日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设计生产能力为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9500辆(其中报废小汽车8000辆、报废客货车3000辆、报废摩托车15000辆、报废新能源汽车3500辆)。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科汇源公司于2022年11月委托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科汇源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3月17日取得了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文,审批文号为泉泉港环评[2023]表5号。根据调查,项目从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等。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本项目为废弃资源加工工业,属于简化管理行业,泉州市科汇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已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505315483422E001Q。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规模为年拆解报废机动车29500辆和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及污染防治措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均与项目环评、批复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以及厂区收集的初期雨水。项目所在区域属泉港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由于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尚未接通,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混凝沉淀)+ 水解酸化法+接触氧化法+二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西侧绿化浇灌不外排,远期待区域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收集经厂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隔油+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地面清洗;剩余部分近期由槽车转运至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切割烟尘、装卸粉尘、废油液及废空调制冷剂回收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和废铅蓄电池发生破损时产生的少量硫酸雾废气。切割烟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其余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废钢铁与有色金属、废旧橡胶与树脂、废旧塑料、废旧玻璃、废尼龙布及座椅(含废气囊)、除尘器收集粉尘,其中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给相关回收单位;废钢铁与有色金属、废旧橡胶与树脂、废旧塑料、废旧玻璃、废尼龙布及座椅(含废气囊)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油液及燃油、废蓄电池、废制冷剂、废尾气净化装置、废旧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废电容器及含油污泥,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可回收的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监测由福建中科职业健康评价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4日~5日组织实施。根据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及相关数据分析,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均能满足环评设计指标,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综上,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可达到环评相关要求。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厂区收集的初期雨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用水水质要求后用于厂区西侧绿化浇灌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厂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等用水水质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可满足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即35mg/L)。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切割烟尘中颗粒物两天最大浓度值为1.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值为0.68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值为1.04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值为0.33mg/m3,厂界硫酸雾排放最大浓度值均未检出,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排放标准。

综上,项目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厂界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值为57.7~64.9dB(A),西侧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经各项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科汇源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现场实际情况,验收组认为科汇源报废机动车拆解扩建项目已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并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各类环保设施标识、环保制度和设施操作规程应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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