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第二厂区(新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第二厂区(新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高新科技园紫山路24号,主要从事改性EVA粒料、鞋底生产加工和服装丝网印刷的加工,可年产改性EVA粒料1100吨、IP鞋底320万双、MD鞋底280万双、组合鞋底250万双、贴合布料100万平方米、油性服装丝网印刷30万码、水性服装丝网印刷280万码。目前已经阶段性建设完成,本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改性EVA粒料880吨、IP鞋底320万双、MD鞋底160万双、组合鞋底200万双、贴合布料100万平方米、油性服装丝网印刷30万码、水性服装丝网印刷280万码。
二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影响情况
1、现阶段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食堂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统一经“去色混凝沉淀”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再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
2、现阶段项目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的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
4、项目单独设立了危废间,一般固废贮存是利用生产车间内的空闲场所,并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则设置了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6月9日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起:2023年6月10日,止:2023年6月16日
五 环境环境保护设验收检测单位:福建省海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六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高新科技园紫山路24号
联系人:杨先生 18960206121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29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泉州鸿荣轻工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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