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9日,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根据《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电泳工艺及配套固化炉热源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狮市石湖工业区日鑫工业园,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生产加工,设计产能为年产铝合金制品150吨、铝制品750吨、五金制品家电装饰件100吨、小五金制品加工300吨、铁管及铁件150吨。项目聘请职工80人,均不住厂,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每天生产10小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4月,科艺公司委托编制了《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4月17日通过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编号:(2013)X-020;2015年5月,科艺公司对原建设项目进行技改扩建,委托编制了《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制品150吨、铝制品加工750吨、其他小五金制品加工300吨、塑料制品家电装饰件1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8月25日通过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编号:(2015)X-052;2018年10月,由于产品、工艺变动,科艺公司再次委托编制了《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铝合金制品150吨、铝制品750吨、五金制品家电装饰件100吨、小五金制品加工300吨、铁管及铁件15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23日通过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编号:狮环审(2019)X-07,该部分工程已于2019年7月进行自主验收。2020年5月,由于技术改造,科艺公司委托广东德泰环保科有限公司编制了《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电泳工艺及配套固化炉热源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6月24日通过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泉狮环评[2020]表28号,并于2020年10月对已建的工程进行阶段性自主验收。根据调查,项目从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等。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本项目为金属制品业,属简化管理,科艺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于2020年10月9日变更成功,许可证编号为:91350581315784452J001P。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
4、验收范围
由于出租方厂房改造,科艺公司根据现有厂房调整车间布局,因此本次验收对全厂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铝合金制品150吨、铝制品750吨、五金制品家电装饰件100吨、小五金制品加工300吨、铁管及铁件150吨,以及配套的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由于出租方厂房改造,将原有的1栋钢结构厂房改造成2栋钢结构厂房,科艺公司根据现有厂房对厂区进行重新规划,调整车间布局,包括①原有工程的天然气锅炉房停用,酸洗生产线及阳极氧化生产线供热改为园区蒸汽供热;②将2#厂房原有的两条酸洗磷化线搬至1#电泳一车间;③1#厂房原电泳四车间、阳极氧化车间部分场地转租给泉州速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使用;④1#厂房原电泳四车间电泳生产线搬至2#厂房原电泳二车间北侧,做电泳三车间;⑤淘汰原有的氧化拉链生产线,2#厂房原氧化拉链车间改为危废暂存间及化学品仓库;⑥3#厂房3F原电泳五车间改为电泳四车间,喷漆设备搬至2F喷漆车间;⑦阳极氧化工序废水单独处理,其产生的沉淀污泥按一般固废处置,该部分变动已于2023年3月委托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分析说明。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变更部分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喷漆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电泳生产线喷淋废水及水洗槽清洗废水,项目采用“絮凝沉淀+膜分离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80%废水回用于清洗工序,其余20%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抛丸粉尘、酸雾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喷漆废气、喷塑废气。项目抛丸工序置于密闭的抛丸室内进行,抛丸机自带离心除尘装置,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绝大部分被被离心除尘器收集处理,极少部分粉尘及无组织的形式扩散到空气中,对外界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酸雾废气采用“槽边集气罩+碱液喷淋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采用“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工艺处理喷漆废气,经处理后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喷塑废气包括喷塑粉尘和烘干废气,喷塑粉尘分别经自带的粉尘二级回收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和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抛丸机、过滤机、制冷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屑、废钢丸等一般固废,在车间内收集后外卖;废粉末涂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盐酸、硫酸等化学品包装桶收集后按危废进行管理、储存,定期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中最严标准值)及石狮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
(2)生产废水
根据生产废水治理设施总排放口监测结果,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排放水水质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石狮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非甲烷总烃及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排放限值;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同时,根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硫酸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均《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排放限值,能够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营时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电泳工艺及配套固化炉热源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现场实际情况,验收组认为石狮市科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并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各类环保设施标识、环保制度和设施操作规程应上墙。
(3)规范危废管理,完善危废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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