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水头排涝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石狮市水头排涝枢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狮市水头排涝枢纽工程
地点:石狮市蚶江镇水头村
建设单位: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规模为石狮市水头排涝枢纽工程,即新建 1 座排涝泵站,改建军垦、水头 2 座水闸,建设两岸连接建筑物(外引渠、海堤、护岸)、滞洪湖(含湖周驳岸)等,验收内容依据环评及批复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890033011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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