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群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省群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省群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省群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10月9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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