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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卓昱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石板材30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日期:2023-08-29 16:35:01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294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3年8月,福建省南安市卓昱石业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省南安市卓昱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石板材30万平方米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水头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仁福村土顶美77号,工程总体投资171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分阶段建设,本阶段生产能力为:年产大理石石板材20万平方米。本阶段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近期,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由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西侧林地灌溉。

(2)废气

项目扬尘经喷淋处理进入沉淀池,手加工粉尘经水帘除尘柜处理进入沉淀池,粉尘无组织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石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福建南安水头仁福超兴石粉收集有限公司加工回用,沉淀污泥集中收集后由南安市全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福建省南安市卓昱石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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