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纪豪米面制品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延平区纪豪米面制品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延平区纪豪米面制品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2)建设单位:福建纪豪食品有限公司
(3)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4)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1月2日
(5)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6)联系人:谢总/1870182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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