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汀畅承罡建材有限公司长汀县河田镇环保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及冷再生水泥稳定土生产项目(沥青拌合生产线)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省汀畅承罡建材有限公司长汀县河田镇环保热再生沥青混合料及冷再生水泥稳定土生产项目(沥青拌合生产线)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项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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