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博雅公学滨海实验学校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安市博雅公学滨海实验学校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南安市博雅公学滨海实验学校项目
地点: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滨海工业区
建设单位:南安市滨海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规模为南安市博雅公学滨海实验学校的初中部和高中部,验收内容依据环评及批复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86 5907 875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