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泉州市洛克斯太阳能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洛克斯太阳能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树兜社区奇树路47号,主要从事太阳能工艺品(电子产品)、塑料制品的生产制造,可年产太阳能工艺品(电子产品)20万件、塑料制品30万件。目前已经阶段性建设完成,本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太阳能工艺品(电子产品)20万件、塑料制品18万件。
二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影响情况
1、本项目雨、污水采用分流制;现阶段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环卫公司吸粪车抽运至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雨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
2、废气经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的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
4、项目单独设立了危废间,一般固废贮存是利用生产车间内的空闲场所,并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则设置了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2日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起:2023年11月23日,止:2023年11月29日
五 环境环境保护设验收检测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六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洛克斯太阳能电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树兜社区奇树路47号
联系人:谢先生 13960304113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12月13日至2024年1月10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泉州市洛克斯太阳能电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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