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航不锈钢有限公司配套住宅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福建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航不锈钢有限公司配套住宅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吴航不锈钢有限公司配套住宅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乐区营前街道岐头村203省道北侧、三江口南侧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31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联系方式:林总 180501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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