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3年12月,福建省鸿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3月22日,本公司委托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鸿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干粉灭火器9000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3年5月16日通过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审批(编号:泉惠环评〔2023〕表41号)。本项目竣工工程生产能力为:年产干粉灭火器9000具。本工程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年工作天数约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惠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项目喷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印标、烘干及擦拭印刷机废气统一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抛光粉尘经“半密闭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3)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及道路,未有噪声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全部重新加工处理;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粉末涂料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滤芯、废含油墨抹布、废旧网版、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福建省鸿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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