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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市金庄陶瓷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4-01-19 18:00:05 发布者:chen123 访问量:689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建设单位应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为此,福建省晋江市金庄陶瓷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5日委托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福建省晋江市金庄陶瓷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进行现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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