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目前已完成了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向全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项目名称: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南安市洪濑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江滨东路31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59898097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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