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天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福建新天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新天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城南工业区惠溪路619号
建设单位:福建新天龙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905087800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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