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24年1月,福建奥瑞机械有限公司组织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单位有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介绍。经审核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讨论,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日,本公司委托福建伯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奥瑞机械有限公司年产纺织染整设备2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3年8月21日通过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审批(编号:泉南环评〔2023〕表170号)。本项目租赁“福建省南安欢益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位于厂房1层),迁扩建环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纺织染整设备200台,项目分阶段建设,本阶段生产能力为:年产纺织染整设备150台。本阶段工程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切割粉尘、抛光粉尘经“半密闭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喷漆、晾干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帘柜+油膜漆雾净化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建设单位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采取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金属(边角料、次品)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集中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漆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喷漆废液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原料空桶经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
三、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材料,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与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下一步,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加强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按规范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和运行管理台账,确保治污设施长期稳定运转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福建奥瑞机械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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