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市国龙瓷业有限公司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南安市国龙瓷业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南安市国龙瓷业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地点:南安市官桥镇新圩村社庄工业区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国龙瓷业有限公司
验收内容:本次验收规模为现状已建成的陶瓷生产线及环评、批复建设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包括1台6000型喷雾干燥塔、1台3200型喷雾干燥塔、2条陶瓷生产线等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50605099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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