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墘蓝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阶段性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福建泉州墘蓝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福建泉州墘蓝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阶段性工程)建设单位:福建泉州墘蓝建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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