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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墘蓝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阶段性工程)
日期:2024-02-26 11:37:26 发布者:环境保护者 访问量:358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福建泉州墘蓝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泉州墘蓝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阶段性工程)

建设单位:福建泉州墘蓝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蓝田乡LT-01地块

联系电话:13505039419

公示内容:《福建泉州墘蓝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阶段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开始,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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