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厦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
建设单位:厦门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园区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沈建彬17750637500,邮箱:4038681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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