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大理石石板材1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2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南安市石井星隆石材厂年加工大理石石板材1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2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配套环保设施已于今日竣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南安市石井星隆石材厂年加工大理石石板材1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2万平方米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南安市石井星隆石材厂年加工大理石石板材10万平方米,花岗岩石板材1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2万平方米项目位于南安市石井镇下房村下房工业区三路2号(石井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主要从事石材生产加工,现阶段实际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大理石石板材10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石井星隆石材厂
单位地址:南安市石井镇下房村下房工业区三路2号(石井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15060866166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留言、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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