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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65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4-04-19 09:11:25 发布者:zc88888 访问量:924 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第十七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为此,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21日~22日、2024年3月6日、7日、18日、21日、4月9日、4月10日委托泉州安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编制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现将“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65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65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泉州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泉州市泉港区石化园区南山片区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20日

联 系 人:小庄

联系电话:0595-68176029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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