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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丰泽通达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日期:2021-04-21 11:01:14 发布者:Lxn0601 访问量:323 收藏

2021年3月26日,泉州丰泽通达石油制品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泉州丰泽通达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南埔岭国道324线187公里500米,占地面积约66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油品销售,配备有1个30m3的92#汽油储罐,1个30m3的95#汽油储罐,1个30m3的柴油储罐,折合汽油储罐总容量75m3(柴油容量折半计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1999年6月28日投产建设,2000年1月进入试验运行阶段。

1999年4月项目委托编制了《泉州丰泽安达石油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1999年04月04日取得了泉州市丰泽区环境保护局审批(详见附件),审批文号为:99.A056。同年,丰泽安达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变更名为泉州丰泽通达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本项目实行简化管理,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于2020年07月30日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503705206287R001U。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6%。其中废水治理投资2万元,废气治理投资5万元,噪声治理投资0.5万元,固体废物治理投资1.1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全厂进行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改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通过污水管排入市政污水管,再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卸油、加油过程由于操作和管理不善,不可避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储油罐“大呼吸”和“小呼吸”损失;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逸出进入大气。废气治理措施:卸油及加油台加油作业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后排放;储罐采用地埋式储罐;加强管理, 减少成品油的跑、冒、滴、漏;提高加油工人的操作水平等,减少油气挥发损耗。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用油车辆开往加油站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停电时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噪声。噪声降噪措施:临时发电机置于专用发电机房内;加油站内张贴“禁鸣”标志。

(四)固体废物

运营期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机油、吸油布、沉淀油泥等危废。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放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吸油布、沉淀油泥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回收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危废暂存间有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有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危废暂存间有标识。

项目企业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已配备消防灭火器。

2.规范化排污口及监测设施

无要求。

3.其他设施

无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处理措施洗车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通过污水管排入市政污水管,再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废水出口pH值为7.28-7.40之间、化学需氧量浓度平均值为95.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平均值为23.2mg/L、悬浮物浓度平均值为50mg/L、氨氮浓度平均值为40.05mg/L、石油类平均值为<0.0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平均值为1.089mg/L,可符合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级标准),即pH值:6-9、化学需氧量浓度: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300mg/L、悬浮物浓度:400mg/L、氨氮浓度:45mg/L、石油类浓度:2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20mg/L。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卸油、加油过程由于操作和管理不善,不可避免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储油罐“大呼吸”和“小呼吸”损失;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逸出进入大气。废气治理措施:卸油及加油台加油作业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后排放;储罐采用地埋式储罐;加强管理,减少成品油的跑、冒、滴、漏;提高加油工人的操作水平等,减少油气挥发损耗。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测值两日分别为1.75mg/m3、1.68mg/m3,符合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3)要求。

(3)噪声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南侧2#,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8.9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4.1dB(A),厂界噪声符合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其余厂界监测点噪声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1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8.9dB,厂界噪声符合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因此项目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机油、沉淀污泥、吸油布。固废治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放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沉淀污泥、吸油布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回收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能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能正常运行;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和综合利用;废水达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厂界噪声达标;固废能够按照技术规范合理处置。在保证全厂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的前提下,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已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建设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合格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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