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磻溪片区项目湖林水厂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康翠生物抗原、抗体研发实验室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福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磻溪片区项目湖林水厂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福建水投集团福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磻溪镇湖林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29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