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6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MD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400万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6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MD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400万双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600吨、一次EVA鞋底100万双、MD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400万双项目
2、建设单位:泉州市和众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灵安路7号
4、公示内容:验收内容
5、公示时间: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9日(20个工作日)
6、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苏先生13515051177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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