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回收加工铸造废砂25万吨、铸造炉渣9万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年回收加工铸造废砂25万吨、铸造炉渣9万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回收加工铸造废砂25万吨、铸造炉渣9万吨项目
建设地点:南安市柳城街道下都村(榕桥项目集中区)
建设单位:泉州市和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少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