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装备及游艇制造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我司目前已完成了《福建省南方船业有限公司海洋工程装备及游艇制造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自主验收的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方船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缪总1390593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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