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沧江路快速通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沧沧江路快速通道工程
(2)建设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港区,西起现状沧江路(厦漳交界处),东接海景路(与规划港铁联运铁路支线下穿通道衔接)
(6)建设规模:路线全长4.96km,其中改造全长约2.3km,改造后道路标准红线宽45m;新建段总长约2.66km,道路标准红线宽度45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缆线沟工程、照明工程、智慧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二、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26日(20个工作日)
三、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2-3572925
邮箱:2729864982@qq.com
详细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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