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系统医疗废物提升装置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我司目前已完成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系统医疗废物提升装置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公示内容: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系统医疗废物提升装置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06月26日~2024年07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及时回复反馈。
建设单位: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
联系方式:林总 0596-216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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