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电厂配套环保设施项目竣工公示
石狮市电厂配套环保设施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是在石狮市蚶江镇溪前村废弃的北锅采石场内建设 1 座事故备用贮灰场,用于国能神福(石狮)发电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粉煤灰、炉渣、石子煤、脱硫石膏在综合利用不顺畅时的临时贮存,不作为填埋场或长期贮存使用,固废贮存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已取得环评批复(泉狮环评(2024)表19号)。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灰场设计总库容约为46.5万 m3。
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因此,本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时间:2024年7月23日,该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全部竣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工业区21号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8005053219
电子邮箱:1838530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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