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司目前已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明溪县河滨南路道路工程(向西延伸至消防大队段)
建设地点: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
建设单位: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内容:新建道路全长650.84m,分为A、B、C三条线,其中,道路A线(K0+000-K0+267.78)设计全长267.78m,道路红线宽度为19m,按次干路标准设计;道路B线(K0+000-K0+091.638)设计起点位于道路A线,设计全长91.638m(其中11.911m为道路B线与道路C线重叠部分,不计入道路全长),道路红线宽度28.5m,按主干路标准设计;道路C线(K0+000-K0+303.333)设计全长303.333m,道路红线宽度23.5-25m,按主干路标准设计。配套建设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燃气工程、照明工程、挡墙工程、绿化工程、附属路(道路D线为附属路,设计长99.926m,不计入全长,道路红线宽度为10.5m,按支路标准设计)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总13850823985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留言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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