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根据《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湖西村鑫旺路6号(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金印刷机械园内),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鞋服箱包五金配件加工制造。项目厂区总占地20154m2,使用建筑面积为6065m2。总投资220万元,每天工作8小时,劳动定员15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10h,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吨锌合金锭(其中3000吨/年用作本项目五金配件的生产原料,2000吨/年作为产品外售)、年产箱包扣12000万件、皮带头12000万件、纽扣24000万件、鞋扣24000万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鸿鹏公司于2011年委托石狮市阳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公司编制了《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2年6月1日通过原石狮市环保局审批,审批编号:(2012)XY-019。鸿鹏公司于2017年5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6月8日通过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泉狮环评[2020]书6号。批复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年产锌合金5000吨、箱包扣12000万件、皮带头12000万件、纽扣24000万件、鞋扣24000万件、塑料配件3000万件。因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求,鸿鹏公司对厂房布置、生产布局及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调整,将喷漆线由水性漆调整为油性漆,并拆除了塑料配件的生产线,于2023年6月委托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3月19日通过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泉狮环评[2024]表6号。根据调查,项目从建设至今无环境投诉等。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本项目为有色金属合金制造业及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业,属简化管理,鸿鹏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50581154337810Y004U。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2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内容为:年产5000吨锌合金锭(其中3000吨/年用作本项目五金配件的生产原料,2000吨/年作为产品外售)、年产箱包扣12000万件、皮带头12000万件、纽扣24000万件、鞋扣24000万件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仓储工程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均与项目环评、批复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包括熔化炉废气、五金配件压铸废气、打磨抛光粉尘及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其中熔化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1#厂房五金配件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由1根22m高排气筒(DA002)外排;5#厂房五金配件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外排;打磨抛光粉尘经设备侧方抽风管道收集后由1套水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外排;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m高排气排放(DA005)。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漆渣、水帘柜废液和喷淋废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熔化炉废渣、除尘器收集灰尘、废坩埚、废滤袋、五金配件边角料、废次品和原料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监测由福建立标低碳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9日、7月13日~14日、7月24日~25日组织实施。根据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及相关数据分析,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均能满足环评设计指标,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综上,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可达到环评相关要求。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业区污水管网排入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正常生产时,项目熔化炉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标准限值;1#厂房五金配件压铸废气、5#厂房五金配件压铸废气排放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标准限值;打磨抛光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标准限值;调漆、喷漆、烘干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标准限值。
同时,根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35mg/m3,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最大浓度为4.91mg/m3、1h平均最大浓度值为2.35mg/m3,可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12348-2019)的相关要求;乙酸乙酯最大浓度均小于检出限,可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最大浓度为0.439mg/m3,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厂区内最大浓度为1.14mg/m3,可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标准要求;铅及其化合物厂界最大浓度为0.00134mg/m3,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能够达标排放。
综上,项目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厂界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厂区内设有危废暂存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经各项环保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和现场实际情况,验收组认为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已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并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与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完善各类环保设施标识、环保制度和设施操作规程应上墙。
石狮市鸿鹏五金服饰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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