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元福北路5号2幢,主要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生产制造,可年产太阳能电子产品五金配件100万件,塑料制品100万件。目前已经阶段性建设完成,本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太阳能电子产品五金配件75万件,塑料制品78万件。
二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影响情况
1、本项目雨、污水采用分流制;现阶段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雨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
2、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的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
4、项目单独设立了危废间,一般固废贮存是利用生产车间内的空闲场所,并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则设置了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8月27日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起:2024年8月28日,止:2024年9月3日
五 环境环境保护设验收检测单位: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元福北路5号2幢
联系人:王女士 18150552908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23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电话、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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