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环境保护设施已阶段性竣工,即日起将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元福北路5号2幢,主要从事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生产制造,可年产太阳能电子产品五金配件100万件,塑料制品100万件。目前已经阶段性建设完成,本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太阳能电子产品五金配件75万件,塑料制品78万件。
(二)建设项目调试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项目调试时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项目调试时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调试期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调试期间主要环境保护设施
1、现阶段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雨水排入区域雨水管网。
2、现阶段项目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现阶段项目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的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
4、现阶段项目已单独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利用生产车间内的空闲场所),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生活垃圾则设置了垃圾桶。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元福北路5号2幢
联系人:王女士 1815055290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的支持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预计调试期限:2024年8月至2024年9月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福建省发光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